第14章 若是国公献身

温执素将姬彧推倒在身后的官帽椅上,他温柔的任她摆布。

她站在书案与官帽椅之间,双手撑着两侧扶手,附身瞧他眉眼。

朗目含星,容颜似泼墨山水。

明而不锐,柔而不媚,锋而不利,淡而不薄,浓而不艳。

多一份便俗,少一分便寡。

颜色恰当好处。

温执素卸了力气侧坐在他腿上,姬彧拢着她,不让她掉下去。

左手攀着他的肩头,右手食指从眉骨,划到鼻梁,最后落到喉结。

喉结滚动。

有些痒。

“那,我母亲还曾对你叮嘱过什么?让我看看母亲有多偏心。”她佯装生气。

姬彧因她的动作,身上起了一层薄薄的汗。

耳朵早已红透,逐渐蔓延到脖子,甚至锦袍交领之下。

听她开了口,忍不住笑她吃醋:“萧夫人自你还未出生,便将你许了我。我年长你几岁,自然是要学着如何博你喜欢。母亲是最了解自己孩子的人,所以她同我说了许多你的喜好。”

温执素:“……?”

挺有道理,但是怎么听起来怪怪的。

姬彧回想以前的事,倒也慢慢平静了许多,挑了最重要的说:“萧夫人曾对我说,有三不可。不可通房纳妾、不可沉迷自读、不可留情她人。”

温执素玩闹的手一顿,她忽然确定了,穿书的人。

就是母亲萧雁笙。

这绝对不是这个朝代的人能说出的话!

三妻四妾、三从四德遍地的时代,居然把自己未来的女婿从小调教成男德标杆。便是前世男女平等的时代,这样的女婿也打着灯笼没处找。

母亲萧雁笙,真乃神人也。

温执素第一次对这个书中所谓的母亲,有了实感。

她救了儿子,为女儿铺了后路,唯独没救得了她自己。

温执素忽然想为母亲做些什么。

姬彧见她不说话,躬身搂紧了她,轻声说道:“我都做到了。”

她本就双脚离地坐在他的腿上,依偎在他怀中,此时直接被紧紧包裹住,小小一团。

他的春色。

他的未婚妻。

在十多年的隐忍后,终于是他一人的了。

温执素不知姬彧的心思,她起了玩心,抬头吻了吻姬彧的喉结。

“母亲既然同你偷偷交代了那么多,那我定然是喜欢你的。不管何时,你都要记得我说过的喜欢。”

“好,我的大小姐。”

二人缱绻了许久。

傍晚,温执素不便再留,回了将军府。

她进了挽梅院,没见柏秋的身影,正要问。

柏秋从外面翻了墙进来,笑盈盈地同她说:“国公命婢子问小姐,调戏公子贪图美色,是否也是小姐计划中的一步?”

温执素美眸一瞪,反了天了,还在偷窥!

她回屋给自己和柏秋倒了杯茶,等下少不得要柏秋再跑一趟。

孟夏为她研磨,她写了两行字,字体略显隽秀,已胜过从前许多。

折了折,给柏秋拿去复命。

国公府,晏玄奕忙了一日还未用膳,正在沐浴解乏。

霜临敲了门。

他以为是探到了消息,命霜临直接拿了进来。湿润的手指拿到信纸便晕开一圈圈指痕,索性信没有写满,墨迹没有被水晕开。

字倒是好看了许多,这内容……

“美色悦人。本小姐心情好时,做事便勤快。若是国公肯献身,定然可以事半功倍。”

晏玄奕没拿稳,信纸浸了些洗澡水,墨迹洇开,仿佛能看见温执素那个得意的模样。

信湿了也不能烧,索性扔在水里。

霜临在墨迹晕花之前看了个清楚,双目瞪得老大。

温大小姐敢调戏厉国公,真是胆大包天。

他本来等着国公吩咐狠狠的惩罚温大小姐,结果国公什么都没说。

霜临心里开始犯嘀咕,莫不是国公府……要有国公夫人了?定亲了也没事,国公又不是抢不过。

他心里想着事,挥挥手让柏秋回去。

温执素心里舒坦,特意等了柏秋回来,几人一起用了晚膳。

深夜,温执枫才回府歇息。

他自从上任了城西兵马司的副指挥使,一直都很忙。

兵马司涉及巡防、缉捕,有时还有夜间轮班值守。

就算他不忙,妹妹也不许他回家,不然她没有借口黏着父亲进出书房。

唉。

生活不易,哥哥叹气。

将军府收了探春宴的三张请帖,一张属于嫡子温执枫,其余两张给了温明月和温容。

温明月自从角门那日失忆后,对谁都是和和气气的样子,再也没之前藐视轻蔑的态度。

她为了探春宴,日日在溪芜院练舞,没再出什么幺蛾子。

俗话说,咬人的狗不叫。

温执素觉得温明月这幅一声不吭的样子,活像一条准备咬人的狗。

定是憋着坏主意呢。

温容那边倒是坏的直截了当,不敢触温执素的霉头,就去欺负温怀芷。

最近温容的胭脂水粉全是从温怀芷那里抢来的,连她也发现了,这粉越用,她的脸皮越发娇嫩。

温怀芷只说是西市一个老婆婆做的,温容不屑去贫民众多、臭烘烘人挤人的西市,便次次让温怀芷去买。

因为用的多,温容便付了钱。

等着在探春宴惊艳众人。

温容不知道角门发生的事,只当是温明月练舞不得空,也没在意。

作妖姐妹都不找温执素的事,她乐得清闲。

白日里学武、读书,去书房同温宏礼下棋,甚至准了她在书案前磨墨。

不愧是孟夏姐姐,她小小地偷学了一手就足够糊弄父亲了。

书房的布局她已经了熟于心,既然温宏礼允许她频繁的进入,那秘密不可能藏在表面,甚至不可能在这个屋子里。

屋子里一定有暗室或者密道。

借着下棋的契机,她故意将棋子掉在地上,听到了书房的侧间地砖有处声音清脆回响,并非实心地面的沉闷声,她确认了秘密应该在密道中。

这日,温执素正为父亲研磨,她将研好的磨推入墨池,把墨条擦干收起,不小心碰到了笔挂上的一只羊毫笔。

温宏礼下意识叱道:“小心点!”

又发觉自己的反应太过明显,补了一句:“那只笔是你娘亲送我的信物,别弄坏了。”

温执素心中白眼翻上天,她定定看向那只笔。

碧玉杆竹节纹,虽说在笔挂上有些突兀,但桌上玉器玉杆的用具也并不少,便也不起眼了。

唯独这羊毫。

书法最重笔力,羊毫柔而无锋,最为吸墨,适于山水写意。

一个不会画画的武将,笔挂上放了一只羊毫笔。

答案就在眼前。

温执素收回目光,面上有些落寞:“女儿近日从未见父亲用过,想必是不喜欢。”

“素儿你误会了,为父只是想每日看见此笔,便想起你的母亲。”说着说着,温宏礼自己都信了。

一个人死了,留下的回忆才都是美好的。

活着的时候不闻不问十几年,人死以后日日悼念。

如此恶心!

“父亲,女儿有些伤怀。”温执素用帕子拭着不存在的泪,“姬家提前备了请帖,约了女儿一同去三月三的探春宴,女儿想去散散心,父亲可否准许?”

她可得好好利用这点愧疚。

温宏礼见她不再纠结那只羊毫笔。

欣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