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若是国公献身
她站在书案与官帽椅之间,双手撑着两侧扶手,附身瞧他眉眼。
朗目含星,容颜似泼墨山水。
明而不锐,柔而不媚,锋而不利,淡而不薄,浓而不艳。
多一份便俗,少一分便寡。
颜色恰当好处。
温执素卸了力气侧坐在他腿上,姬彧拢着她,不让她掉下去。
左手攀着他的肩头,右手食指从眉骨,划到鼻梁,最后落到喉结。
喉结滚动。
有些痒。
“那,我母亲还曾对你叮嘱过什么?让我看看母亲有多偏心。”她佯装生气。
姬彧因她的动作,身上起了一层薄薄的汗。
耳朵早已红透,逐渐蔓延到脖子,甚至锦袍交领之下。
听她开了口,忍不住笑她吃醋:“萧夫人自你还未出生,便将你许了我。我年长你几岁,自然是要学着如何博你喜欢。母亲是最了解自己孩子的人,所以她同我说了许多你的喜好。”
温执素:“……?”
挺有道理,但是怎么听起来怪怪的。
姬彧回想以前的事,倒也慢慢平静了许多,挑了最重要的说:“萧夫人曾对我说,有三不可。不可通房纳妾、不可沉迷自读、不可留情她人。”
温执素玩闹的手一顿,她忽然确定了,穿书的人。
就是母亲萧雁笙。
这绝对不是这个朝代的人能说出的话!
三妻四妾、三从四德遍地的时代,居然把自己未来的女婿从小调教成男德标杆。便是前世男女平等的时代,这样的女婿也打着灯笼没处找。
母亲萧雁笙,真乃神人也。
温执素第一次对这个书中所谓的母亲,有了实感。
她救了儿子,为女儿铺了后路,唯独没救得了她自己。
温执素忽然想为母亲做些什么。
姬彧见她不说话,躬身搂紧了她,轻声说道:“我都做到了。”
她本就双脚离地坐在他的腿上,依偎在他怀中,此时直接被紧紧包裹住,小小一团。
他的春色。
他的未婚妻。
在十多年的隐忍后,终于是他一人的了。
温执素不知姬彧的心思,她起了玩心,抬头吻了吻姬彧的喉结。
“母亲既然同你偷偷交代了那么多,那我定然是喜欢你的。不管何时,你都要记得我说过的喜欢。”
“好,我的大小姐。”
二人缱绻了许久。
傍晚,温执素不便再留,回了将军府。
她进了挽梅院,没见柏秋的身影,正要问。
柏秋从外面翻了墙进来,笑盈盈地同她说:“国公命婢子问小姐,调戏公子贪图美色,是否也是小姐计划中的一步?”
温执素美眸一瞪,反了天了,还在偷窥!
她回屋给自己和柏秋倒了杯茶,等下少不得要柏秋再跑一趟。
孟夏为她研磨,她写了两行字,字体略显隽秀,已胜过从前许多。
折了折,给柏秋拿去复命。
国公府,晏玄奕忙了一日还未用膳,正在沐浴解乏。
霜临敲了门。
他以为是探到了消息,命霜临直接拿了进来。湿润的手指拿到信纸便晕开一圈圈指痕,索性信没有写满,墨迹没有被水晕开。
字倒是好看了许多,这内容……
“美色悦人。本小姐心情好时,做事便勤快。若是国公肯献身,定然可以事半功倍。”
晏玄奕没拿稳,信纸浸了些洗澡水,墨迹洇开,仿佛能看见温执素那个得意的模样。
信湿了也不能烧,索性扔在水里。
霜临在墨迹晕花之前看了个清楚,双目瞪得老大。温大小姐敢调戏厉国公,真是胆大包天。
他本来等着国公吩咐狠狠的惩罚温大小姐,结果国公什么都没说。
霜临心里开始犯嘀咕,莫不是国公府……要有国公夫人了?定亲了也没事,国公又不是抢不过。
他心里想着事,挥挥手让柏秋回去。
温执素心里舒坦,特意等了柏秋回来,几人一起用了晚膳。
深夜,温执枫才回府歇息。
他自从上任了城西兵马司的副指挥使,一直都很忙。
兵马司涉及巡防、缉捕,有时还有夜间轮班值守。
就算他不忙,妹妹也不许他回家,不然她没有借口黏着父亲进出书房。
唉。
生活不易,哥哥叹气。
将军府收了探春宴的三张请帖,一张属于嫡子温执枫,其余两张给了温明月和温容。
温明月自从角门那日失忆后,对谁都是和和气气的样子,再也没之前藐视轻蔑的态度。
她为了探春宴,日日在溪芜院练舞,没再出什么幺蛾子。
俗话说,咬人的狗不叫。
温执素觉得温明月这幅一声不吭的样子,活像一条准备咬人的狗。
定是憋着坏主意呢。
温容那边倒是坏的直截了当,不敢触温执素的霉头,就去欺负温怀芷。
最近温容的胭脂水粉全是从温怀芷那里抢来的,连她也发现了,这粉越用,她的脸皮越发娇嫩。
温怀芷只说是西市一个老婆婆做的,温容不屑去贫民众多、臭烘烘人挤人的西市,便次次让温怀芷去买。
因为用的多,温容便付了钱。
等着在探春宴惊艳众人。
温容不知道角门发生的事,只当是温明月练舞不得空,也没在意。
作妖姐妹都不找温执素的事,她乐得清闲。
白日里学武、读书,去书房同温宏礼下棋,甚至准了她在书案前磨墨。
不愧是孟夏姐姐,她小小地偷学了一手就足够糊弄父亲了。
书房的布局她已经了熟于心,既然温宏礼允许她频繁的进入,那秘密不可能藏在表面,甚至不可能在这个屋子里。
屋子里一定有暗室或者密道。
借着下棋的契机,她故意将棋子掉在地上,听到了书房的侧间地砖有处声音清脆回响,并非实心地面的沉闷声,她确认了秘密应该在密道中。
这日,温执素正为父亲研磨,她将研好的磨推入墨池,把墨条擦干收起,不小心碰到了笔挂上的一只羊毫笔。
温宏礼下意识叱道:“小心点!”
又发觉自己的反应太过明显,补了一句:“那只笔是你娘亲送我的信物,别弄坏了。”
温执素心中白眼翻上天,她定定看向那只笔。
碧玉杆竹节纹,虽说在笔挂上有些突兀,但桌上玉器玉杆的用具也并不少,便也不起眼了。
唯独这羊毫。
书法最重笔力,羊毫柔而无锋,最为吸墨,适于山水写意。
一个不会画画的武将,笔挂上放了一只羊毫笔。
答案就在眼前。
温执素收回目光,面上有些落寞:“女儿近日从未见父亲用过,想必是不喜欢。”
“素儿你误会了,为父只是想每日看见此笔,便想起你的母亲。”说着说着,温宏礼自己都信了。
一个人死了,留下的回忆才都是美好的。
活着的时候不闻不问十几年,人死以后日日悼念。
如此恶心!
“父亲,女儿有些伤怀。”温执素用帕子拭着不存在的泪,“姬家提前备了请帖,约了女儿一同去三月三的探春宴,女儿想去散散心,父亲可否准许?”
她可得好好利用这点愧疚。
温宏礼见她不再纠结那只羊毫笔。
欣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