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卷宗内容
不过他还是把车停到了车库里去了,反正车库现在有空位。
而林二和陆凌风则进入了市局。
年底的时候,任何地方的公安局都很忙碌,每一个警员的手上基本上可能都有那么两三个案子等着去处理,所以也没有人理会他们两个。
对此,陆凌风是见怪不怪了。
张咏江停好车之后跑了回来,领着他们去了他们一侦的办公室。
林二这个时候才注意到办公室里没有人。
张咏江让他们坐一下,然后就跑到了小办公室里面。
接着林二就听到了办公室里传来的钥匙串碰撞的声音。
应该是把卷宗锁进了柜子里。
林二淡淡地笑了笑:看来他们的保密工作做的还是有点的样子的。
接着张咏江就拿出了一个足有一个指甲宽的文件袋,交给了林二说道:
“林顾问,这是冯队长特意叮嘱让我交给你的!”
林二接过来看了看。
还别说,份量是挺重的。
至于陆凌风,只要拉他进组,他就有权限查看电子卷宗了。
林二也直到这个时候才看到案件的全貌。
“案情简述”
在1月8日早上八点十二分,接警中心接到白忻妤助理谢小娟报警电话,称其早上去白忻妤的房间准备叫她起床的时候,发现了白忻妤的房间客厅的地板上有拖拽的血液痕迹,她受到惊吓急忙去卧室寻找白忻妤。发现白忻妤穿着白色的连衣睡裙,裙上沾满了血迹躺在床上昏迷不醒,而她的身边躺的是赤裸着身体的罗洪彬,罗洪彬的胸口处插着一把没到刀柄的工艺匕首。助理发现时,罗洪彬已经死亡多时,遂报了警。
“现场勘验报告”
案发地位于新宁市西郊的豪尔顿庄园酒店A区19楼的2号高档套房内。
入门处的地毯上发现了长约两米的拖拽式血迹,和擦拭的痕迹。
在洗手间的洗衣篮里发现沾染大量鲜血浴巾和擦拭用毛巾,其实发现了白忻妤同款的指甲油,经过鉴定和白忻妤指甲上的指甲油吻合。
洗手间玻璃门上发现有一冲洗过的血手印残留呈现鲁米诺反应。
门框上有擦拭血痕。
在白忻妤的卧室地板上发现了死者罗洪彬的羊绒衬衣和西装裤子以及内裤等物,没有发现死者的手机钱包等物品。
死者罗洪彬呈仰面躺于现场卧室床上,部分血迹浸染了床单被褥。
全屋一共有明显血迹一十三处(见附现场照片)。
入屋处的吧台上有一瓶开过且剩四分之三的红酒,不见使用过的红酒杯,却有一个透明玻璃杯。
经过检测,玻璃杯中的液体含有安眠药的成分。
在红酒瓶上提取到了四枚清晰的指纹(这就是当时冯铁丽问林二的时候说的那个瘦猴的指纹)。
透明玻璃杯上提取到了两组不同的指纹,分别是白忻妤和助理谢小娟的。
客厅的沙发有位移的痕迹,偏移度为1。客厅的茶几旁的垃圾桶中有擦拭过的纸巾和部分果皮。
……
现场勘验的报告写的十分的详细,再配合采集组的照片,基本上就算没有去到现场,也都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了。
林二一边看着现场的勘验报告的文字部分一边比对着照片,争取在脑海里还原出当时的案发现场的整体情况。
之前林二也住过这个酒店,也清楚酒店房间内部的布局,所以对他来说这种空间思维建模并不难。
从入屋处的血迹和拖拽的痕迹来看,死者在这个位置已经流了大量的血。
从而进一步判断,这里有可能就是发生了命案的地方。
比如,罗洪彬要强行进屋,结果穿着睡衣的白忻妤不肯,两人因此发生了矛盾,白忻妤转身从开放式的厨房柜台上拿了工艺匕首刺入了罗洪彬的身体之类的……
但是,林二很快就否定了这个想法。
以罗洪彬的体格和正常人的反应,如果白忻妤这个时候才转身去橱柜台上拿刀的话,显然太晚了。
这是其一。
其二,那把刀不是厨房用的刀,而是白忻妤从某个地方收的工艺匕首,据说具有收藏价值。
以此来推断,这把刀出现的位置不应该是在橱柜那里,要说在客厅的陈列柜那里还差不多。
可如果这样,白忻妤有点舍近求远的意思了,不符合正常人在紧急情况所作出的选择。
还有第三点,死者是在白忻妤的床上光着身子被发现的,似乎是想伪装成罗洪彬想要潜规则不成反被杀的现场。
这里还有不合理的地方就是,如果罗洪彬是在床上被反杀的还能理解,但是门口的血又怎么回事?
还有洗手间里的血迹和浴巾毛巾都又如何解释呢?
果然,只是看了看现场的勘验报告就已经觉得问题重重了。
不过,林二也不急着下结论。
因为现在他所看到的内容,也都是新宁警方调查过的。
可想而知,针对那些疑点,冯铁丽肯定是一个个的全都调查了。
“尸检初步检验报告”
死者罗洪彬,男性,49岁,身高173,体重78kg,为某影视公司老板,出品人,影视制片人。
发现时,死者呈后倒姿势仰卧于床上,尸斑融合,尸僵遍布全身,角膜微浊,瞳孔有反应,推测死亡时间为凌晨2点到3点之间。
胸口处插有一青铜材质做旧的匕首,刃宽3,以直角垂直姿势插入胸口位置,伤口深10,刃锋刺入心脏,引发心室破损造成大出血。
死亡原因为:失血过多。
林二看到这里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只能说初步的勘验确实没有太多有价值的信息。
不过,林二这个时候却是在想另一个问题:
假如,杀死罗洪彬的人不是白忻妤,那凶手是怎么行凶的?第一案发现场又是在哪里?还有,凶手行凶的时候,白忻妤人又是在哪里?以及在做什么!
虽然从死者的社会关系去寻找可能的嫌疑人确实也是不错,但是如果能破解凶手的作案手法,同样也有助于锁定凶手。
想到这里,林二就知道,相比于看卷宗,他更应该现在马上去一趟法医科的剖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