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书事
其中,通直散骑侍郎是五品官职,明面职责是掌规谏、评议、驳正违失等事,实际上他不需要干这个职务,乐城县公是爵位,仪同三司,则是让高孝瓘的的府邸规格和进出仪式都跟三司一样,三司既三公,司马司徒司空,因都有司字,也叫三司。
而录尚书事,就是一个没有具体官职,但有权限、能履行对应职务的职权,论地位还在尚书令之上。
具体来说,就是大臣在有本官的情况下,可以处理和干涉尚书省的事务,曹操、诸葛亮、司马懿都曾录尚书事,它就像尚书省的“厂公”,尚书令可以管的事情它都能管,因此得到了录尚书事这个职务,也等于半个宰相。
而且与旧魏时期不同,齐国的录尚书事,职责更大更广。
北魏时期,录尚书事不可以直接过问吏部用人之事,魏时的高阳王元雍就曾想为一人任官,当时的吏部尚书兼尚书右仆射元顺不同意,元雍表示自己是录尚书事,自可用人,但元顺表示没听过皇帝有别旨让他干预选事,你要真想用这人,“当依事奏闻”。
魏末的天柱大将军尔朱荣同样录尚书事,想要补充亲信为曲阳县令,同样遭到当时吏部尚书的拒绝,尔朱荣大怒,但没说自己的做法合情合理,反倒指责对方任人唯亲,说明录尚书事就没有这个职能。
可而今到了齐国,录尚书事就有了这个职能,高演录尚书事,新上任的官员一定要到高演那里谢职,离任也一定会去和他辞行拜别,王晞还因此劝谏高演,说要拒绝这种事,免得让主上猜疑。
高演之后能顺利拉来一帮鲜卑勋贵替他站台,除了母亲娄昭君的全力支持以外,这个职务对他的帮助也不小,王晞称之为“受爵天朝,拜恩私第”。
录尚书事不仅可以直接管理尚书省事务,而且对尚书郎、令史都可以捶楚、处死而不需要皇帝同意,同时高洋还命令高演先和朝臣讨论出得失,再禀告于他,这时候高演的职务就接近于后世的内阁首辅了,这就是录尚书事的含金量。
从这也可以看出,高演本身就是一个精通政务的人才,有他辅佐高洋,能让高洋安心享乐,做个快活的恣情天子。
所以历史上的杨愔并未打算杀死高演,同是政务人才,他对高演惺惺相惜,只是希望在高殷刚刚继位时将高演打压下去,日后高殷地位稳固,再召高演回来辅政,结果他没想到高演取得了军方的大部分支持,一跃而成为皇建帝。
最有趣的是,录尚书事一职,在此前从未有过固定编制,只在北齐一朝,在制度上固定在尚书省,并高于尚书令,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高洋在政务上的懒惰和懈怠,以及巩固高氏宗亲地位的原因,但高演本人的政务才能,将公职发展为自身私恩的能力,也是他能成功的关键。
所以高演觉得自己能治理好齐国,也就不奇怪了,只看政务的话,他的确有这个能力。
而高湛的录尚书事,纯粹就是个添头了。
但即便高演有着这个职务,最终的决定权也还不在他手中,不仅杨愔和高德政会参与政务,高洋本人也会进行最终拍板,此时的高洋比起弟弟,肯定是跟杨愔更亲近一些。
亲不亲,阶级分。
所以高演、高湛、贺拔仁、可朱浑元等人名义上是三公,但朝廷大权掌握在汉人实相手中,也只有段韶、斛律金等建义旧将亲至,杨愔才压制不住,高洋也要给这些元勋够足够的面子。
因此他们干脆就常驻晋阳军镇,一是他们来了会对太子党们不利,高洋不希望他们来,二是他们也不乐意,现在是两国停止大战、休养生息的时候,来邺久了没准就被皇帝废了,三是晋阳也算皇都,还是抵御周军的前线重镇,有足够的理由不去邺都。
高洋也只是想打压他们,而不是让他们死,默认了这个结果。
成熟的政治总是要充满了妥协,妥协代表着没有人能通吃,偏偏又都能吃上一点,既不会饿死,也不会满意,还能继续向目标奋进。
高殷失败、勋贵通吃,就是齐国滑入深渊的开始,自此所有人都在逸乐的泥沼中挣扎,直至灭亡。
与其这样,还不如打一场齐国内战,绝不让皇叔曹爽于我。高殷如是想。
臣工们出列,报告各项大小事宜,之所以说高洋出没于常朝,是有原因的,齐国的州郡长官会进献各州供物,什么时候有好货,高洋已经很门清了。
虽然按照礼仪规制,这是一年才有一次的汇报工作,但高洋不是一般的皇帝,进贡宝物对他来说不用卡得那么死,多多益善,也因此高洋上常朝倒是颇为勤快,溜得更快,每每及此,哪怕杨愔高德政等汉人与高演贺拔仁等鲜卑人实在不对付,也都会生出同样的感慨:
这还不如不上朝呢。
所以在各州长官献完贡物告退之后,高洋还继续留在昭阳殿内,让文武百官都有些诧异。
但他们不敢议论,隶属御史台的朝堂驱使官们会在一旁监督,百官若是嬉笑喧哗有违失,
他们就会记录劾奏,在大齐这个政治环境,被弹劾的下场可能是全家下葬。而对高演他们来说,这更是不妙的信号,高洋带着太子走是最好,代表一切如旧,如果留下太子,就是要让太子参与更多政事,但终归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高洋留下,按照高演对他的了解,那就是要搞个大动作了。
果然,高洋听罢那些不重要的汇报,也没有下朝的意思,而是看向了太子:“奏本。”
高殷未及加冠,因此戴进贤三梁冠,用黑色介帻,穿黑色朝服与绛色缘边中单衣并玄色木底鞋,留两根童子髻,双玉为冠。
他这时款款起身施礼,形制严整的朝服与温裕的气度结合在一起,与厚重庄肃的奏本内容相得益彰:
“过去唐尧贤明至圣,却有四凶横行,周成王仁惠万里,仍有四国作乱。神武、文襄当政时沿用魏朝旧法,彼时军国多事,政刑不一,所以判决罪名时很少依据法律条文,反而改变律法遵从事实,律法的边界没有规划,条文的含义没有阐明,让许多恶徒有漏洞可钻营。”
“现在陛下以圣人之姿统领万邦,国野沐恩,万姓悦服,但仍有些许贼人不慕王化,祸乱国家,致使民怨滋沸。”
“更有一些官吏,倚仗陛下的仁慈悯爱违背国法,诈言扭曲典例,盗至尊之天德,行自家之私恩。这都是旧魏刑法不能表达帝王心意,而新朝的《齐律》迟迟未能完成所导致的,陛下为此忧劳圣虑,忘寝与食,儿臣痛心疾首。”
“儿臣虽然不是贤才,但仍希望为陛下分忧,因此自作主张,与赵郡王高睿拟定了《齐律》十五篇,希望能播仁于国,清正齐风,使法令严明,天下知法。”
他递出手中的奏章:“望陛下深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