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小章
莫大娘姓莫名红瑜,是个在街上杀猪的寡妇,没有儿女,只早年嫁过人。也曾和夫君琴瑟和鸣过一段,不过她夫君死的早,什么也没给她留下,甚至是一儿半女。
如今她平日里就在春风楼对过去的街道上摆摊杀猪,解决日常开销,生活过的普通,倒也安稳。
彼时莫红瑜瞧见她,便脚底生风,疾步朝她过来。
沈娥一愣,却也晓得这大娘的爽朗性子,急忙眼底含了温度立起身来。
莫红瑜近前,便直接将腰弯下去给沈娥鞠躬,随即坦然道:“莫红瑜见过恩人。”
沈娥原本伸出去想要相握的手一空,耳边倏然落下这么一句话,神思有些恍惚。
见沈娥未出声,弯腰鞠躬的莫红瑜也没将腰抬起来,眼底神色有些复杂和矛盾。纠结半晌却仍是道:
“望恩人谅解,我莫红瑜这辈子,跪天跪地跪父母,至于是旁人,红瑜是万万不跪的。”
沈娥本还在愣神,如今耳边又乍然听到这句话,恍若一道惊雷打在她后背上,烧得她皮开肉绽,身上起火,灼热的流油声都要响起来。
她知道莫红瑜这是想岔了,心中却又不由因着她的话昂扬起来。
是啊,跪天跪地跪父母,不跪旁人。
“莫大娘,您快起来,莫要叫我恩人。”沈娥急忙伸手去将人扶起,随即莞尔温声道。
莫红瑜也未扭捏,立起身来。李默笙急忙搬来凳子,几个人坐下来围在一块儿,满月也跟着沈娥坐在她旁边,侍候。
沈娥先被满月扶着端坐下来,又想起来时记挂的事情,连忙抬眼看向李默笙问道:
“李姑娘,那金家的金家的公子是怎么回金家的?”
话出,在场之人均是微微一愣。最后还是李默笙提着茶壶在案桌上烧起茶水,又摆了茶盏,才不紧不慢开口。
“恩人不瞒您说,对于此事我们也知之甚少……那夜阿爹唤我去柴房一瞧,知道金有权那禽兽没了身影之后,心下生惧,怕他报复。里里外外搜了一遍,最后没见他踪迹,便早早收拾好包袱,想着天一亮便乘马车出城去。可说来也怪,我们适才收拾好,金家的人就上门好生赔罪,又将和离书原原本本送来,甚至还贴补了不少银财……”
说着,李默笙眉眼微皱,又启唇道:“不过那金有权,我却是从那日起便未见到了……甚至连金家人也在这京城中销声匿迹。”
沈娥在一侧听着,此时指尖微微搭上身前的案桌,敛眉垂眼,细细思索着,却不得其解。
莫名的,她总觉得那金有权,怕是早已被人索命,而索金有权之命的人,又特地威胁了金家,让他们将和离书送来。
若说的再明了些,若那日晨早,金家人的速度没赶在她李家人出府之前,恐怕如今的“金家”便不是销声匿迹,官府里又要加一场谋杀案了。
席间,待李默笙说罢后便安静下来,偶尔沈娥又会与莫红瑜说上几分话,但到底还是不太热络。
孙氏坐过一会儿,便有些头晕之像,匆忙被李默笙扶着回了里屋。
彼时沈娥手上执着茶盏,正坐在燃着的火炉旁,与莫红瑜对饮。
院外突兀的下起几滴小雨,“啪塔啪塔……”落在青石板砖上。沈娥瞥眼见孙氏被李默笙扶着彻底进了后院,才又将手中的茶盏置在案桌上,正色看向莫红瑜。
早在坐下之时,莫红瑜便预感到今日沈娥来此,怕是有什么要事。是以一见她正色起来,莫红瑜也干脆放了茶盏,直言道:
“沈姑娘,你可是有什么要用得着在下?”
方才沈娥将自己的名姓道出,俩人也算是认识。如今说起话来也不拘谨。
“我确实是有一事,想要莫大娘商议。”
“沈姑娘不妨直说?”
莫红瑜的性格与她平日里拿的那把杀猪刀一般,手起刀落,骨头与猪肉便分割开,干净利落,出奇的爽朗。
“我想办一个‘婚介所’,可这‘婚介所’中我还缺几位帮衬的人手,不知莫大娘可愿与我一同兴办?”
“婚介所?”
后边的话莫红瑜是听懂了,心底有些受宠若惊。可很快,面上一愣,“婚介所”一词她从未听过,更遑论要与沈娥一同兴办?
沈娥知她心中所想,连忙解释:“这婚介所,若说通俗点的说法,便是将‘私媒’齐聚一堂,好为城中的女子说亲。但同时,我们办的这‘婚介所’还将收留大批被夫家休弃,或是和离,抑或是被母家怨怼后不知去往何处的女子。更要为被夫家虐待,打骂……日常受到磋磨的女子鸣冤……”
听她絮絮说来,莫红瑜适才听见“私媒”二字之时,眉头便紧紧皱起,想要出声打断。可仍瞥见沈娥认真的神情,莫红瑜还是按捺住仔细听了下去。
“收留”“鸣冤”“去处”……几个词被沈娥一一道出,话落一次,莫红瑜眼中便愈亮一分。
待沈娥话落,“砰!”莫红瑜手中的茶盏重重落到桌案上,在一旁为沈娥斟茶的
满月听得身子一颤,手中茶盏的翠色茶水微微撒出来一些,倒是沈娥自个儿看着有些哭笑不得。
她知道,今日自己来的这一趟,算是值了。
这莫大娘与她,果真是同道中人。
“苏姑娘有此想,在下先替这全天下的姑娘拜谢一番!”
说到此处,莫红瑜眼中原本的温吞柔和尽数褪去,倒是显现出她在砧板上割猪肉分骨头的“杀伐果断”来,登时立起身,站在沈娥面前,抬手便跪了下去。
沈娥心中一惊,急忙起身伸手过去扶,道:“莫大娘这是为何?跪天跪地跪父母,我沈某可万万受不起莫大娘您这一拜!”